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

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

“令人感动!彭州龙漕沟山洪突然爆发,瞬间让沟底的游客陷入了危险的境地,此时一男子突然出现,徒手开辟出一条小路,成功救出十几人!”​

图片[1]-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-瑷珂憬転 消息

8月13日,龙漕沟突然爆发山洪,山洪在几分钟之间从上游倾泄到下游地区,山洪流速之快、水量之多、破坏之大让人震惊!

山洪发生前,下游的部分游客虽然已经接到了保安喇叭的提醒,但是已经陶醉在休闲、快乐中的游客们并没有当回事,颇有“不见黄河不死心”的想法,不过前者是无畏,后者是无知。

图片[2]-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-瑷珂憬転 游客中很多小孩子

山洪发生后,当山洪达到下游时,一部分游客左顾右盼,思前想后,不是在担心自己的物品蒙受损失,就是担心自己跑得太快而摔倒。

还有的游客站在河道中的小石头上耍起了小聪明,想着山洪很快就过去了,自己应该没事,结果山洪越来越大,连几百斤的石头都冲走了,而自己也面临被冲走的下场。

老中特别要提到,那位在洪水中用身体阻挡洪水,想以此来保护儿子的父亲。

现场的画面让人看得很揪心,在洪水的冲击下,父亲害怕儿子被洪水冲走,于是将儿子紧紧抱在怀中。

图片[3]-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-瑷珂憬転 被困父子

网友朋友们看到这一幕也纷纷表示:“真是父爱如山!这位父亲对儿子的爱像大山一样重!”,但终究是水火无情啊,随着洪水越来越大,紧紧抱在一起的父子,在岸边人们的注视下,缓缓消失在了洪水中,生死未卜。

这部分游客都为自己的不理智、迟疑、侥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。

而另一部分理智的游客在看到洪水来临时,果断放弃所有物品,慌忙逃离河道,冲向位置较高的岸边,暂时脱离了危险。因为河道两岸没有道路通行,且乱石林立,杂树丛生,所以游客们很难转移到安全区域,只能呆立在岸边。

洪水越来越大,不断对逃离到岸边的游客形成了威胁。更可怕的是,一旦洪水冲出河岸,那这部分游客很可能会被重新卷入河道,那将是非常可怕的!

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,一名游客挺身而出,他凭借着多年的地质工作经验,亲手为岸边随时有危险的游客们开辟了一条逃生之路。

图片[4]-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-瑷珂憬転 手拉手逃生

他名叫黄涛,也是逃离游客中的一员,凭借着自己的工作经验,他用手从身后的乱树丛中扒开一条小路,并和另外两名游客手拉手形成一条“逃生绳索”,将游客们一个个拉到了更高的位置,让十几名游客摆脱了被随时都会被洪水卷走的风险。

老中认为黄涛直接拯救十几人的行为,是英勇的,那么黄涛是否可以被评为见义勇为呢?

图片[5]-彭州山洪,男子开辟小路救出十几人,是否可以评为“见义勇为”?-瑷珂憬転

对于“见义勇为”我们并不陌生,前一段时候勇救5人不幸遇难的蒋正全被评为了“见义勇为”,那么“见义勇为”有哪些标准呢?

1、见义勇为行为实施主体是自然人。

2、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。

3、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。

4、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。

显然黄涛的行为是符合这4个条件的,他在游客们随时有被冲走的危险时挺身而出,应该是符合“危难救助行为”的,救人也不是法律约定的义务,黄涛此举直接使十几名陷入困境的游客获救,客观上降低了公共危害。

因此老中认为黄涛可以被评为见义勇为!

朋友们认为黄涛是否可以被评为见义勇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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